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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教而杀
拼音 bù jiào ér shā 简拼 bjes 观看次数 200
出处 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 
典故&释义 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 
例子 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~。 
网外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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