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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教而杀
拼音
bù jiào ér shā
简拼
bj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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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
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典故&释义
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
例子
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~。
网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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